根据《山东省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考核考察办法(试行)》(鲁组发〔2014〕23号)有关规定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组明电〔2015〕38号)要求,近期,对因休产假延期考察的2013年选调大学生村官闫丹、杜晓芳进行了期满考察。根据期满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闫丹、杜晓芳为拟录用为选调生人选,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27日至2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两名同志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通过以下渠道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市委组织部电话:0635-8263438
通讯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79号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2016年1月27日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cks.com.cn/c.aspx?a=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