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6〕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16年1月15日-2月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报名。
二、龙华新区报名点确认受理范围
龙华新区报名点受理下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
三、龙华新区报名点受理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新区各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自行进行报名条件审核及确认工作,并于2月3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及确认表上报到国鸿大厦2栋510室。各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派2名人事干部进行材料交叉互审工作。
(二)新区其他医疗机构考生请于1月26日至2月3日到国鸿大厦2栋510室进行报名审核及确认工作。
2016年2月4日以后不再受理材料及确认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专业类别、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等详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6〕9号)(附件1)
五、本次报名所有问题,以上级考点及主管部门的最终文件为准,请考生留意查询以下各网站信息公告:
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http://www.szhfpc.gov.cn/
深圳市考试院:http://www.testcenter.gov.cn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http://ggsyj.szlhxq.gov.cn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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