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市财政局拟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局机关工作人员5名。
二、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各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机关及市直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选调生)。
三、遴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 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 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2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遴选公告和报名表可登录黄石市财政局网(http://www.hsczw.gov.cn/)、黄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s12333.gov.cn/)、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gov.cn)、黄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gshi.gov.cn/)、黄石党建网(http://www.hszzb.gov.cn/)通过公告栏下载。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遴选条件的报名者携带报名材料到市财政局政工科(黄石市下陆区杭州东路2号623室,联系人:彭丽娟、徐志凯,联系电话:0714-6217576)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1)《黄石市财政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并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及电子文档,市直部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在报名表中加盖公章,县(市)区(开发区)报名人员须经党(工)委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为选调生的,除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外还需市委组织部同意意见;(2)《黄石市财政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表格可在黄石市财政局网和黄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
3.资格审查。市财政局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如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相应减少遴选名额。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遴选名额从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名单,并由市财政局组织专人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使用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财政局政工科办理拟录用人选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8.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予以退回。
五、其他事项
1.此次遴选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市财政局网、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石人事考试网、黄石市人民政府网和黄石党建网等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网站信息。
2.遴选期间,市财政局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咨询、解答有关问题和受理举报问题。咨询、解答电话:0714-6217576;监督举报电话:0714-6218660。
黄石市财政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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