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会计制度学习培训工作,促进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根据《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云财会〔2015〕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5年1月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二、培训内容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培训内容为:
⒈《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
⒉管理会计;
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⒋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⒌企业会计准则。
参与培训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课程学习。
(二)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培训内容为《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培训内容为:《基本建设会计实务讲解》、《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参与培训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课程学习。
(四)其他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上述三类培训内容之一培训。
三、培训方式
培训工作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管理原则,由公布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负责。适应国家“互联网+”信息化发展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用远程教育方式,网上学习时间为24小时。持证人员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规定内容的学习。
四、继续教育信息记录
会计人员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后应在三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培训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继续教育培训事项登记,在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
新兴县财政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