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宁市公安局2011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公安局决定,按照《方案》要求组织选调民警参加笔试,为减少全省各地参加选调民警的往返次数、减轻选调民警的负担,现就参加选调民警领取笔试准考证及参加笔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领取地点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至9月17日(星期六),以上两天的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5号(安宁市公安局办公大楼706室)。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一)选调民警参加笔试时间:2011年9月18日(星期天)上午9:00—11:30;
(二)笔试地点:安宁市第一小学(安宁市中华路)。
三、其他要求
1.请参加选调的民警按通知要求按时领取准考证;
2.请参加选调的民警提前到考场进行踏勘,计划好交通线路;
3.请邮寄报名材料的参加选调民警在领取准考证时带好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4.参加选调的民警在参加笔试时,需要携带本人警察证、准考证入场。无人民警察证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5.参加选调的民警要在开考前20分钟入场,对号入座,并将人民警察证(身份证)、放在座位号上,以便监考员进行核查。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入考场的人员不得再进入考场,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后40分钟后方可交卷;
6.请参加选调的民警除携带必备的蓝色、黑色水笔或碳素笔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手机及其他数码存储设备等进入考场,违者取消选调笔试资格;
7.参加选调的民警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并注意往返路途安全;
8.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的人员,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安宁市公安局将视情况分别上报昆明市公安局政治部、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同时向考生所在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通报违反考场纪律情况。
特此通知。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宁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