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查处情况
在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中,有举报称吴俊、郭靖为毕节地区签约的特岗教师或在编教师,不符合《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经调查:
1.吴俊,身份证号522424198701121431,笔试准考证号201170999,报考099职位(金沙县第二小学体育教师),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7月毕业于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被举报称“是近年毕节地区招考的特岗教师”,经地区教育局查实,“认定为名字叫吴俊,身份证号为:522424198701121431不属于我区2009、2010、2011年特岗教师”。
2.郭靖,身份证号522424198107174813,笔试准考证号201171054,报考106职位(新化乡中心学校美术教师),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7月毕业于遵义师范学院美术学专业。经查实,郭靖属威宁县“2011年3月份下文招聘的教师”。
《简章》第三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此次招聘对象为“非国家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
根据举报调查情况,结合《简章》的规定:
吴俊不是特岗教师,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列入考核对象;
郭靖为威宁县2011年3月份下文招聘的教师,按照《简章》规定取消其考核资格,同时递补报考106职位(新化乡中心学校美术教师)总成绩69.27分第2名的考生陈萍参加体检。
二、体检工作情况
递补参加体检的孙红利、李小娟、陈小叶、范美艳、胡燕子、王金会、张玉、夏明光、杨金阳、张青梅、庞艳、刘毅、周武涛、王家显、罗兰莎、吴俊、韦特17名考生中,除胡燕子、张玉放弃体检资格未参加体检处,其余15名考生全部体检合格。
报考007职位(金沙一中英语教师)总成绩78.16分第7名的考生胡燕子放弃体检资格,递补该职位总成绩77.28分第9名的考生罗杰参加体检。
报考008职位(金沙二中英语教师)总成绩78.16分第4名的考生张玉放弃体检资格,递补该职位总成绩77.01分第5名的考生张进参加体检。
三、放弃考核资格情况
报考017职位(金沙二中生物教师)总成绩74.76分第1名的考生周发建放弃考核资格,递补该职位总成绩71.58分第3名的考生周杰林参加体检。
四、递补体检及考核工作
陈萍、罗杰、张进、周杰林4人于2011年9月2日早上8:30前到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集中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饮酒,不吃火锅、麻辣烫等辛辣食品,不服用甘草制剂、维生素C类药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上午需空腹,不能进食、进水,不做剧烈运动。
体检合格的孙红利、李小娟、陈小叶、范美艳、王金会、夏明光、杨金阳、张青梅、庞艳、刘毅、周武涛、王家显、罗兰莎、吴俊、韦特15名考生中,有举报称韦特是毕节地区签约的特岗教师,待调查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列入考核对象,其余14人全部列入考核对象。请列入考核对象的考生于2011年9月5日前将本人档案材料交到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对公告内容有反映的,请向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书面反映问题应签署本人姓名。
联系电话:0857—7252760
0857-7221239
监督电话:0857—7221487
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