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科室:
根据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我院定于2015年1月28日(周四)—29日(周五)每天下午14:00- 17:00于新办公楼一楼影视厅收取现场确认材料,请报名人员做好准备。
上交材料:
1.考生本人签字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研究生和博士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中专学历报中级的需提供初级师聘任书,其他学历不用提供聘书);其中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还需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证书原件、复印件;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需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主治医师)。
特别提醒: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后,考生应在2月8日之前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缴费,以完成报名。逾期未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附报名条件:(年限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一、参加临床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且资格时间满1年或士资格满2年且工作时间满两年;或者非护理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