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个人已在网上预报名并下载打印了《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的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资格初审,沂南考生初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负责,地点在县人社局三楼教育培训科(县城祥和路34号,东方超市十字路口西北角),电话3880805,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至1月2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候。
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包括:
1、考生签字并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加盖公章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3、报考中级的需提交《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市里文件中报名条件(七)规定需要提交的考生提供);
5、其它有关证件证明原件,详见《2016年度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提交证件证明明细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与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92号)文件规定,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考生现场确认通过后,应在1月16日—2月6日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缴费,以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