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现将2015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2015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体检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早8点,报到地点为延边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一楼大厅。
(二)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红底1寸照片1张,体检费用为680元。
2、在规定时间没有到达体检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前必须空腹;考生体检前几天应注意饮食清淡,忌过度劳累、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前一天晚上应尽早休息,晚8时后不再进食。
4、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取消其体检和聘用资格。
5、体检全过程严禁考生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携带通讯设备的要统一交由体检管理人员,违者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聘用资格。
6、严禁考生在亲友陪同下体检,严禁考生亲友进入体检中心,一经发现考生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其聘用资格。
7、找人代检或与医务人员协同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视力有远视、近视等问题的考生需携带矫正视力眼镜或佩戴隐形眼镜备查矫正视力。
9、考生体检结束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不得向医生护士打探体检结果,违者体检结果无效。
10、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察
2015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
咨询电话:0433-2879039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