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园、局)、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芙蓉发〔2015〕11号)及《长沙市芙蓉区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区城乡建设局为区政府职能组成局。2016年,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区县(市)下放39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长政办函〔2015〕158号)》,我局新增二次装修、建筑执法等10项权限,为充实我局执法队伍,全面履行好监管职责,报请区领导同意,向人社局报备,拟在全区范围内选调执法人员4名。请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区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4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2、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愿意从事执法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截至报名终止日期),芙蓉区事业编在岗在编人员,有相关执法工作经历者优先;
4、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三、报名办法
1、填写附件中的《芙蓉区城乡建设局选调执法人员报名表》,并将该表电子版发送至914461154 @qq.com,
2、报名期限:2016年1月25日—2016年2月6日。
报名电话:84683430; 联系人:谭玉梅
监督举报电话:84683425。
芙蓉区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