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6]4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于5月28、29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
二、凡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如下: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免试条件及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2016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第一阶段1月25日至2月3日17时,第二阶段2月18日至26日17时,以上两阶段间隔期间网上填报信息及网上缴费工作暂停,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7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打印报名表。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持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由单位人事部门对网上填报的考试申报表所填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名照片核实后审核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上均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
2016年2月29日、3月1日两天,市直各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各县、区由本县、区职改办汇总本县、区报考人员资料后,统一到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都统府大街16号原邮局工会楼103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明确告知其网上缴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交费入口完成考试费用的缴纳即完成报名。
我市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县、区 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7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彩色复印件2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请报考人员详细阅读知悉以下六点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临时一、二级建造师证不作为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参考依据。5、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报名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5月23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16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县、区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开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八、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九、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