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龙岗辖区内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区属人口计生单位和辖区内的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民政、公安、司法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报名确认工作。
二、报名有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1月18日-27日,网址:www.gdwsrc.net。
(二)现场确认:1月22日、25日,地点: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1101室(联系电话:89551850)。
考生在提交纸质审核材料的同时须在网上提交审核材料扫描件。1月18日-27日,考生须登陆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进行网上提交审核材料,在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提交,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1份并签名。报名确认材料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干部统一报送,不接受考生个人报名。
(三)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复印件;
4、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者提供);
5、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医师类提供);
6、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页)复印件(申报医师、护师类提供);
7、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复印件(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者提供)
注:所有材料复印件要求A4纸规格,按照以上顺序装订;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初审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写上“与原件相符”并有公章与审核人的签名。
三、考试收费
按照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后统一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本次报名有关问题,以上级考点及主管部门的最终文件为准。
注意:自2016年4月12日至4月16日,考生需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并按期参加考试。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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