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依据
2016年我院土木水利类别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教学大纲(标准)或教学指导方案,以及现阶段中职教学的实际,同时参照国家相关行业初级技术等级标准及要求,制定我院本次土木水利类别单招技能考核方案。
二、考核项目、时长及分值
(1)考核项目:水准测量
(2)考核时长:共计18分钟,其中,进场检录、准备4分钟,退场4分钟。正式考试10分钟,超过10分钟即终止考试。
(3)分值比例:仪器操作及观测过程50%:主要考核仪器操作及观测过程中的规范性;记录、计算与成果精度50::主要考核记录的工整、规范,计算的准确性,以及成果精度;因超时终止考试的考生,按实际完成的内容计成绩。
三、考核条件及要求
(1)设备及工具:考生所在学校自备自动安平光学水准仪和脚架;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考场提供1对2m木质水准尺、记录板和记录表格,提供备用水准仪和脚架。
(2)考核技能要求:熟悉水准测量操作流程;能规范操作水准仪;能正确观测、记录和计算;能进行两次仪器高法测站检核;对测量结果进行处理。
四、评分项目及评分细则
评 分 标 准 | 扣分 | 备注 |
水准仪摔倒落地,一次扣10分 | ||
改变仪器高小于10cm,扣5分 | ||
未变更仪器高,扣10分 | ||
圆水准气泡未居中,或脚架架设不稳定或有碰动(骑马观测)一次扣2分 | ||
仪器未装箱、脚架未收,均扣2分 | ||
两次高差较差超过5mm,扣10分 | ||
涂改、就字改字或连环涂改或用橡皮擦、刀片刮或观测与计算数据不一致等一处扣5分 | ||
待测点的高程计算,计算错误一处扣10分 | ||
计算表不整洁或以上之外的违规情况,一处扣1分 | ||
伪造数据,或篡改外业观测原始数据,总成绩为0。 | ||
扣分小计 | ||
成 绩 |
五、考核样题
水准测量记录手薄(两次仪器高法)
测站 | 测点 | 水准尺读数 | 高差/m | 平均高差/m | 高程/m | 备注 | |
后视读数/m | 前视读数/m | ||||||
1 | A | 1.345 | 0.044 | 0.045 | 50000.12 | 已知高程 | |
B | 1.301 | ||||||
A | 1.456 | 0.046 | |||||
B | 1.41 | 500.168 | |||||
计算 | 0044 - 0046 = -2mm | ||||||
1502 - 1301 = 109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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