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寄及现场发放安排的通知
有关考生:
现将2015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邮寄安排
2015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寄网上预定工作将于2016年1月22日16:00结束,预计证书(合格证明)将于2016年1月27日左右寄出。办理邮寄业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证书(合格证明)寄出后登录证书网上邮寄系统(http://218.57.145.130/tianjinzs/PostReserve/index.aspx),在“我的订单”内查询邮件编码,根据邮件编码拨打11183或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官网(网址http://www.ems.com.cn)查询邮件投递进度,注意查收。邮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可拨打邮局电话022-24010288进行咨询。
二、现场发放安排
未办理证书(合格证明)邮寄的考生,请于2016年2月1日至2月2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证书(合格证明)。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合格证明)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2、考生本人领取证书(合格证明),须出示准考证。
3、请他人代领证书的(合格证明),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4、领取证书(合格证明)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5、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合格证明)。本人如知道报名序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报名序号的,可提前查询本人的报名序号(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进入“成绩查询”栏目,选择考试种类及年份,并输入身份证号),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