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和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工作的能力,熟悉当前金融政策、法规、制度,熟悉金融市场的运行制度和规律,熟悉金融交易的原理、技术和国际惯例,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运用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在银行、证券、保险部门、企业及其它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金融财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修课程:
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财政学、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货币金融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中央银行学、金融市场学、银行会计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