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凝聚优秀专业人才参与我校孔子学院建设,进一步提高我校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孔子学院(课堂)的需求,现公开招聘外派汉语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报名对象
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员工(人才代理不包含在内)。
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年龄一般在56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4、普通话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
6、符合俄方教师岗位要求;
7、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有汉语作为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8、具有合格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里承受能力。
教师出国工作任务
1、承担并完成国外任教单位安排的教学任务;
2、承担国外任教单位安排的行政管理工作和文化推广、学术交流等活动;
3、承担国外任教单位安排的教材编写、汉语水平考试等工作。
4、承担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使领馆和国外任教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外任期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国外任期一般为3—4年,以实际赴、离任日期为准。
教师国外工作量
教师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外任教单位当地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一般为40小时)。教学课时每周一班为20课时左右(每课时45分钟)。因工作需要须坐班的,坐班时间以国外任教单位的具体要求为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法律规定时间。
招聘程序
1、校内报名
需要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
2、校内资格审查
3、国家汉办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选拔考试、录取培训等程序
申请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通过《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者免笔试。考试时间及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合格者需按要求提交所在单位的同意函等书面材料。录取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时间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待遇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本校工作。
注意事项
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网公示。
报名方式及时间
1、申请人如实填写《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申请表》发往孔子学院事务部邮箱:kzxy@cust.edu.cn
2、本招聘长期有效
录取和派出
1、我校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初步确定候选人,并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推荐。
2、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对候选人进修考试选拔、面试选拔等。通过选拔后,候选人将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岗前培训,并取得派出资格。
3、派出时间: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我校孔子学院前任汉语教师的离岗时间为准。
相关事宜有孔子学院事务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
电话:0431-85583291
传真:0431-85309021
邮箱:kzxy@cust.edu.cn
地址:长春理工大学南区研究生教学楼307办公室孔子学院事务部张老师
长春理工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孔子学院
201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