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教练员辞职 驾校扣教练证
近日,接到读者班海军投诉,他是玛雅驾校的教练员,2015年11月25日,他从驾校辞职办手续时,驾校扣了他的教练证,并要求他写一个保证书,保证一年内不能去其他驾校从业,如果去其他驾校从业,就要补偿驾校1万元的经济损失。
采访时,班海军告诉记者,2014年11月20日左右,他应聘到该驾校上班,应聘当天,就与驾校签定了用工合同,签合时,他没有仔细看合同条款,当时合同签了两份,两份合同都被驾校拿走了。在驾校上班期间,通过驾校统一报名考试,他考取了教练证,考证费用也由驾校后来从他的工资当中扣除了。
2015年11月25日班海军辞职时,驾校要扣押他的教练证,扣押期限为一年,并要求他写保证书,保证一年内不能去其他驾校从业,如果去其他驾校从业,将要补偿驾校1万元的经济损失。办了辞职,不仅教练证被扣押,一年内还不能去从事相同的工作,如果违反,还要给驾校交补偿金1万元,班先生感觉这种强制性的要求很不合理。
玛雅驾校:调查后才能答复
针对班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与班海军提供的玛雅驾校一姓李的校长取得联系,李校长告诉记者,首先驾校与每位员工都签定了劳动合同,而且一再强调,合同驾校留有一份,员工留有一份。对于班海军所说的自己没有拿到合同一事,他调查后才能回复。
对于班海军辞职教练证被扣押,并要求保证一年不能从事同行业工作的事,李校长告诉记者,由于驾校员工较多,他需调阅班海军在驾校的档案材料后,才能答复。之后,李校长称,当日下午调查后,将在第二日(1月5日)上午答复此事。
律师:若未付补偿金 竞业限制合同失效
就班海军反映的问题,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吴天英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应该属于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合同失效。如果班先生未得到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驾校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同时,吴律师告诉记者,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班先生是否属于竞业限制的人员,可申请劳动仲裁了解和解决此事。
无独有偶,前一段时间,四川乐山驾驶员培训学校协会发文规定,会员单位之间的教练员转籍,需向转出单位缴纳9000元作为转籍补偿费,并声称此举意在避免任意挖教练员,稳定教员队伍。“我个人认为这个价格(9000元转籍补偿费)合适,人家球星那些转会都要缴费的,动辄就是几千万呢。”乐山驾培协会秘书长帅希明这样说到。
虽然,这项规定在运管部门介入后,协会撤消了此前发出的文件。不过这一现象也令人深思,是什么导致了驾驶教练这明显的技术工种让驾校对其人员流动这么敏感呢?
这和整个驾培市场的大环境有关,近年来中国国民生产总值跃居全球第二。私家车的数量激增,仅仅在深圳,每年就有五十万人希望拿到驾照,驾培市场火爆。供远小于求的结果就是供方良莠不齐,在面对庞大的学车需求面前,驾培市场中许多驾校教学质量落后,教练员素质低业务能力低下。教练员辱骂学员索要红包等现象层出不穷。因而,许多学员在选择驾校时,首先要考虑的是教练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而这直接影响到了驾校的招生,因而四川乐山的驾培协会发出教练跳槽需要转会费的规定。
从这方面,也能说明我国驾校行业有很多不规范,不职业的做法。无论是在规章制度设计上,还是业绩考核层面,都形同虚设。因此,当业务能力稍微强一点,素质高一点的教练员受到学员肯定的时候,就会有其他驾校来挖墙脚,从而提升其驾校的招生人数。
只有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教练的行为,才能让驾校的品牌远大于教练员的个人影响,才能让驾校的品牌批量培养出高水平高素质教练,最终达到吸引学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