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将分别安排在以下6个报名点进行。请携带网上预报名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限内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集中审核受理,并由单位统一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一、报名点现场确认范围
1.金昌市卫计委:负责委属6家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西京医院、现代妇科医院、糖尿病专科医院、生殖保健院的考生报名与现场确认工作;
2.金川区卫生局:负责区属和所辖镇村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市区个体诊所考生报名资格的受理与现场确认工作;
3.永昌县卫计局:负责永昌县及所辖乡(镇)村所有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考生报名资格的受理与现场确认工作;
4.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本医院考生报名与现场确认工作;
5.市中心医院(金川公司职工医院):负责本医院考生报名与现场确认工作;
6.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本医院考生报名与现场确认工作。
二、资格报名条件
(一)医学类专业
医学类初级(士、师)资格考试不在本次报名范围,需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中级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类专业
1.报考药(护、技)士资格,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报考药(护、技)师资格,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报考中级资格,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三)护士执业资格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三、考生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和考试费
1.《申报表》一份。
2.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用证明(个体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生除外);报考护理类还需提供护士执业证;报考医学类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证。
3.凡参加2015年考试没有通过,需要补报剩余科目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复印件。没有打印成绩单的考生,请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考试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每科50元、中级每科70元、护士执业资格每科60元。
四、其他事项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报名和考试地点。
(二)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但只限于这两个专业。
(三)考生工作年限和台阶年限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报考护理专业师级和中级,台阶年限按取得护士执业证的时间算。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两年一个周期滚动,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成绩单位并使用原档案号报名,否则两年的成绩无法合并。
五、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及联络人
报名点 | 现场确认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市卫计委 | 1月18-29日 | 刘惠霞、王玉林 | 8226623、8215723 |
县卫计委 | 1月20-27日 | 乔娟 | 7561035 |
区卫生局 | 1月25-28日 | 邱晓雪 | 8236615 |
市一院 | 1月20-23日 | 张积浩 | 7329064 |
金川公司医院 | 1月18-25日 | 刘力 | 8814442 |
市中西结合医院 | 1月20-23日 | 肖燕 | 8221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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