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2015年4月1日起,黑龙江、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标志着我国重点国有林区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的发展新阶段。
2015年3月31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在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启动会上指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并在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率先进行试点,对于健全国有林区体制机制、创新林业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原因分析】
1.林业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长期过度开发,森林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致使林缘不断退缩、土壤侵蚀加剧、湿地功能下降。森林生态屏障功能甚至将进一步衰退,直接威胁到我国粮食主产区的生产安全和北方地区的生态安全。
2.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产权虚置、管用不分、权责利不一致,森工集团既代表国家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又是森林资源的实际占有利用者。实践证明,这种体制不利于资源有效保护。
【重要性】
森林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顶层,拯救地球首先要从拯救森林开始。全面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战略决断,预示着我国重点国有林区将从多取少予全面转入休养生息新阶段。这对于维护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生存安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具体措施】
1.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3.坚持分类指导、省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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