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区城市管理大队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伊春区临时聘用人员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5名城管协管人员(聘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城管事业。
2、第一学历具有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3、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CM以上。
4、退伍军人优先。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 招聘公告时间
从2016年1月11日至22日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2日,全天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到招聘现场直接报名,现场确认申报资格。
3、报名地点:伊春区育林路10号
伊春区城市管理大队 办公室
联系人:付春雨,联系电话:0458—3605662。
4、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2016年毕业生可携带加盖大学公章的毕业生证明),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
(三)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50%、面试占5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城市管理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考试时间:2015年1月24日。
考试地点与注意事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伊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由城管大队组成面试小组,对招聘人员从身体素质,形象,语言,技能等四个方面打分。
确定人选: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成总成绩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四)体检
参照有关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后管理和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伊春区城市管理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
2、聘用人员月工资为1500元/人。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