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一)考试报名包括个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阶段,2016年1月12—31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2月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温馨提示:请考生尽量提前到各相关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造成无法确认而影响考试)。
(二)现场审核确认机构及地点
1、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翠屏区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考生,请到宜宾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考试培训科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地址:翠屏区中山街大碑巷34附2号宜宾市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电话:0831-8253995 报名审核期间用)。
2、其余区县的有关机构考生,请按行政区划到所在区县卫计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第十二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程序、所需资料及有关要求
(一)考生首先完成个人网上预报名,然后提交所需资料到相应的现场审核确认机构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缴费(按财综〔2012〕59号等文件规定标准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二)现场审核确认须提交的资料:1.《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网报后下载打印,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或考生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盖章,宜宾卫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审核盖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及以上学历须附学信网查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查询有效期至2月10日前)。
(三)有关要求:考生网上填写内容务必真实、准确,与考生信息一致,否则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上传照片要求: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四、 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时间、地点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4月21日—5月14日,考生自行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
考试时间详见下表;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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