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面试公告未允许携带的资料禁止带入考场。
(二)考生应按照面试公告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1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地点由考务人员核实身份。
(四)因故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面试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进入面试室后严禁透露本人姓名等其他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面试过程中,认真理解和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或发言的节奏和时间。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可以要求主考官重述面试试题,可以经过认真思考后回答,也可以在草稿纸上做记录、编写简要发言提纲等。回答或发言结束后须说“回答完毕”或“发言完毕”。
(八)面试结束后严禁将题签、草稿纸带出考场。现场公布分数后,要立即离开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