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驻石中直有关单位,省直各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及单位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请各地、各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1.2016年1月12日-1月31日,为网上预报名阶段。考生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数码照片,确认后打印《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2016年1月13日-2月1日,为现场确认阶段。考生须持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各考点安排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工作。确认单须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确认单是报考人员报名有效的最终凭据。
各考点应加强与当地学校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3.驻石家庄市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到石家庄考点(建设南大街188号,石家庄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定州、辛集市的报考人员分别到保定考点、石家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华油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所属单位报考人员,仍分别到沧州考点、廊坊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非驻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仍分别在驻地所在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请咨询相关考点。
三、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河北考区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四、2016年河北考区将采用网上支付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各考点须做好宣传工作,提前告知考生在现场确认后要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试费。考生网上缴费的时间为1月13日-2月4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考试费标准仍然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46号)的规定执行。
五、各考点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的宣传,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工作,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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