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全国联考攻读在职教育硕士国家统一考试选拔,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资格初审后,部分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复试阶段。现将资格复审及复试工作通知如下(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到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1.报到及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月13日
上午10:30--13:30 下午15:30—18:30
2.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国际教育大厦四楼407室
3.复审所带材料:
①全国联考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在网站上打印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在单位意见位置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复审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审核。
②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打印《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核准表中内容、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在单位意见位置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复审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及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审核。
复审现场根据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允许参加复试,不符合条件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和入学资格。
二、复试相关事宜:
1.思想政治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1月14日16:00-18:00
考试地点:昆仑校区文史楼(具体考场安排请于1月13日15:00在昆仑校区文史楼前查看),携带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2.专业笔试、面试:内容见招生简章(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安排)。
3.缴纳复试费:120元。
4.领取报到通知单到学院报到,并查看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学院复试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上午及1月15日。
复试与录取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研究生处将依据实施办法,按照考生成绩排名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并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未按时报到或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科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