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报名信息审核时间
2016年1月13日至19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报名。1月16日至20日考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接受现场审核并在报考信息确认单上签字。1月16日至22日,已通过审核考生再次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
二、报考条件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三、我市审核的考生范围
1、户籍在我市或档案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往届毕业生。
2、驻秦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和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幼儿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3、我市不接收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的考生在我市报考。
四、审核地点安排
1、往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或档案人事关系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审核点审核。非秦皇岛户籍但档案人事关系在海港区的往届毕业生在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点审核。
2、燕山大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在校生在海港区招生办审核点审核;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昌黎校区在昌黎县招生办审核点审核,河北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北戴河招生办审核点审核;除以上情况外的其他高校在校生(大三以上)均在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点审核。
3、审核点地址(见附件)
五、考生需出具的材料
1.户籍在我市的考生:
(1)本市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档案人事关系在我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
(2)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审核点留存)。档案存放在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生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存放在我市的证明,在我市工作的需提供正式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本市居住证)。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驻秦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和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幼儿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原件(审核点留存,表样及要求见附件)。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1月4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