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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5日——1月20日。
2.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sahvc.edu.cn)点击“单独招生报名入口”进行报名;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点击“高职单招入口”进行报名。
3.报名流程
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付费并确认提交。
4.报名考试费及缴费方式
(1)文化联测费45元(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元)。考生在报名网站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后在网上支付页面付费并确认提交。符合免文化联测条件的考生填报后只需确认即可,不需支付费用。
(2)综合素质测试费60元;艺术、体育特长生加试另收取测试费60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不可参加特长生加试)。考生在4月16日到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凤凰路校区招生就业处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时现场缴纳费用。
5. 领取准考证
(1)文化联测准考证: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自行在网上打印。
(2)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考生在4月16日到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凤凰路校区招生就业处领取。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我院采取 “文化联测+综合素质测试+政策加分”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经审核通过的免文化联测的考生,还必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1.考核内容与分值
注:文化联测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组织考核。
2. 考核时间与地点
(1)文化联测
时间:3月21日(周一)
地点: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
(2)综合素质测试及艺术、体育特长生加试
时间:4月17日(周日)
地点: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凤凰路校区(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
五、免文化联测与加分政策
1. 免文化联测政策
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未经补考,成绩已达4C1合格,且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文化联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考生可免文化联测,但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中达到4B或1A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以上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
2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第1至第3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3)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加分:按2016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等级为A的每科加1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5分。
(4)报名参加艺术、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根据考核成绩,录取时按两个等级分别加10分、5分。获得加分的考生控制在参加加试人数的10%以内。
注:申请免文化联测或加分的考生须将免文化联测申请表、加分申请表、特长生加试申请表(均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内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3月10日前通过邮局EMS方式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不需考生提供。
六、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确定,考核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2.录取原则
(1)总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核总成绩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联测成绩顺序依次排序;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单独录取;免文化联测考生单独录取。
(2)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具体安排 |
3月12日—18日 | 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免文化联测考生名单 |
3月21日 | 语文、数学、外语联合测试 |
4月2日—8日 | 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政策加分考生名单 |
4月10日前 | 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文化联测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安排 |
4月17日 |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及加试 |
4月30日 | 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名单,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5月10日 | 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的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1. 学院专门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 考生应讲究诚信,珍惜机会,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3.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2016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参加我院的考核。
十、联系方式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学C楼2楼)
邮政编码:225300
学院网址:www.jsahvc.edu.cn
联系人:姜老师、黄老师(电话:0523-86158999) 戴老师(电话兼传真:0523-86356530)吴老师、周老师(电话:0523-86158666)
十一、其他
1.如政策有调整,以经江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2.本简章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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