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云南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827
第五条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考试方案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通过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在云南省单独招生计划为12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第四章。
第十三条单独招生学制及学历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16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
第十四条报名时间及形式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云南招考频道(网址:http://www.ynzs.cn),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并与2016年12月31日前到当地招生办进行确认。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12月31日16时。
3、报名资格确认时间:12月31日前
4、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当地招生办
5、报名费:130元/人
6、网上报名时考生可在系统中选择“专业任选”项,并在领取准考证时确定填报的专业(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第十五条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1、考试方式:我校单独招生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考试形式。命题、组考与评卷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总分200分。我校将与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使用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考试题目。
(2)综合测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形式我校将在单招网(http://www.csmzxy.com/dz/)上公布。报考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数码影像方向)、艺术设计(时装设计方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美术专业加试,满分150分,自备绘画工具,铅笔、水粉、水彩、色粉、蜡笔等均可。
2、考试时间:3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3、考试地点: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第十六条录取
1、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单独招生计划“总分优先,遵循志愿”及考生身体符合体检条件的原则,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确认,并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
(2)已被我校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取得联系,按学校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单招网(http://www.csmzxy.com/dz/)。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2015〕143号《关于做好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放弃参加高职单招录取必须于2016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放弃参加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进行志愿确认,放弃参加今年的高职单招录取。高职单招重复报考的学生,如在我校及其他院校拟录取名单中同时出现,必须于2016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志愿确认表》进行志愿确认。未按要求进行志愿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高职单招录取。
(3)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批准正式录取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4)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我校将录取数据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云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四章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一览表
注:以上收费标准系2015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2016年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五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王波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85572744(兼传真)
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004/联系人:何老师卢老师
网址:http://www.csmzxy.com/dz/
2、考点(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呈贡校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5926909,65926910联系人:姚老师
地址: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大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