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 2002年由原全国重点中专贵州省化工学校升格为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校名为贵州科技工程职业学院;2009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长岭南路,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2007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2009年被贵州省教育厅确定为第一批“省级示范高职学院建设单位”。学院下设有化学与材料工程分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分院、城市建设与管理分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分院、基础教学部和成教部等教学单位,涵盖化工、生物制药、机电、电气、计算机、建筑、管理、旅游等17个大类,32个高职专业。
二、招聘方案: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我院人才需求实际,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8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8月15 日9:00至8月1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考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网上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会注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会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8月15 日9:00至8月 20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学院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的审核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交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15日9:00至8月21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9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经请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1年9月 5 日9:00至9月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考生
网上报名只对报考者的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科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1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待笔试结束后,所有考生须将网上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交我院复审,具体时间见贵州人事人才网通知。
3、面试
笔试结束后,经资格复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以上两项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同时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1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学院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指导下进行,成立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4706431
监督电话:4705505
四、未定事宜,由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岗位 | 岗位 | 报考数 | |||
序号 | 名称 | 专业要求 | 报考条件 | 用人单位 | |
201101 | 教师 | 1 | 智能科学与技术、系统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英语四级考试 分以上,具有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 信息分院 |
201102 | 教师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英语四级考试 分以上,具有本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 信息分院 |
201103 | 教师 | 2 |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英语四级考试 分以上,有三年以上建筑行业工作经历。 | 城建分院 |
201104 | 教师 | 1 | 房地产经营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英语四级考试 分以上,有三年以上建筑行业工作经历及执业资格证书。 | 城建分院 |
201105 |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 1 | 土木工程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英语四级考试 425分 以上。 | 新区建设办 |
201106 |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英语四级 考试 425分 以上。 | |
201107 | 管理 | 1 | 图书档案学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英语四级考试 425 分以上。 | 图书馆 |
人员 | |||||
201108 | 管理 | 1 | 英语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专业英语 8 级。 | |
人员 | |||||
201109 | 管理 | 1 | 财务管理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纪检监察 |
人员 | (审计) | ||||
201110 | 管理 | 1 | 会计学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财务处 |
人员 | |||||
201111 | 工勤人员 | 1 | 专业不限 | 高职高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 后勤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