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东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学教师。
一、考聘职位、名额: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高中10名,乡镇初中70名,合计80名。
大桥中学高中10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1名、生物2名、政治1名、地理1名、历史2名。
乡镇初中70名:语文8名、数学15名、英语13名、政治4名、历史4名、物理5名、化学5名、生物4名、地理3名、计算机2名、音乐2名、体育3名、美术2名。
二、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次考聘中学教师面向社会(不含在编人员)。
(二)报考对象
1、高中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职位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所认定学科相对应。
2、初中教师: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职业技术院校报考教师的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各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职位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所认定学科相对应。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基本功。
2、所有报考者须身体健康,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要求。
3、仪表端庄,口齿清楚,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艺体教师要有较好的形象和气质。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2011年8月15-16日,共二天。
(二)地点:会东县人力资源市场(会东县就业局内)。
(三)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由会东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本人填写《会东县事业单位考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结束后,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填发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考聘职位名额之比为3:1,如不足开考比例时,按比例调减考聘职位名额。
四、考试办法和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按70%折合计入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30%折合;《教育学、心理学》按40%折合),面试成绩按30%折合计入总成绩。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科目:共两科。
(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分为100分。
(2)《教育学、心理学》,卷面分为100分。
2、时间:2011年8月21日。
上午9:00至11:3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下午2:30至5:00《教育学、心理学》
3、地点:见准考证。
4、收费标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两科100元/人)。
5、准考证领取:于2011年8月20日早上8:00至下午5:00在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
6、笔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和规定查分。
(二)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折合后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按1:2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到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收费标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三)政策性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超过以6分计)
1、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后总成绩中加1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干部”、“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后总成绩中每一年加2分。
五、体检、考核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聘名额和报考职位,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以《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体检人选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确定,并统一组织在会东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标准执行。规定时间未参与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并经本人申请复检仍不合格者(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可依次递补。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依次递补。
(三)手续办理及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考生按报考学科以考试总成绩排名,并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县教育局提供的聘用岗位。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定为3年(包括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县教育局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不愿意到所选择的学校任教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许参加所有录(聘)用考试。被聘用人员在被聘用岗位服务满三年,经考核合格,方可申请流动。
六、组织领导、监督与纪律要求
(一)会东县高初中教师的考聘工作在“高初中教师考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二)监督:考试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实施,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34—5422463。
(三)纪律要求:
报考者如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违反考试纪律,将取消其相应资格,两年内不准参加任何考录(聘)活动。考务工作人员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资福利待遇
新考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会东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咨询电话: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5426309
会东县教育局0834-54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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