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应届本科生预报名 2008年9月18日—24日 9:00—22:00
第二阶段:全国网上报名 2008年10月10日—31日 9:00—22:00 网报期间,系统开放时段外不能查看、修改和报名
现场确认:2008年11月10日—14日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初试日期和时间:2009年1月10日—11日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2日进行)
提示:
(1)请考生尽量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也必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省级招办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3)在高校学习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考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