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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博士研究生!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是由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吉林大学合作共建,设在吉林大学并依托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经济学院、哲学社会学院、管理学院、文学院、东北亚研究院协同建设。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四)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生须为纪检监察系统公职人员,原则上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满5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同意报考。(工作年限及年龄截止日期均为2016年8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凡报考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先与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取得联系,进行资格审查并备案。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报考2016年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30日之间向本中心提供审查材料,可以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提交。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早8:00—11:15,下午1:30—4:15;
邮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将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本中心,也可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中心联系人邮箱,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及时送达资格审查材料,导致不能成功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考生自材料寄出(或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或报名截止日前一日未接到中心通知,应及时与中心联系。
(二)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交硕士学位证书;
(3)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在职证明,中心将在资格审查后与考生所在单位核实,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地点
(1)现场审查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南校区东荣大厦12层1205室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办公室
(2)邮寄材料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南校区东荣大厦12层1205室
连永超(收) 联系电话:(0431)85166119
邮编:130012
(3)Email地址:lianyongchao615@163.com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30日期间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按网上报名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之后,获得报名信息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心联系人邮箱。
四、关于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2月27日(周六)— 2月28日(周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所有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
5. “报考博士生登记表”一份 ( “本人自述”栏之前的内容均由考生本人填写)。
6. “专家推荐书”两份。
7. 每人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
五、准考证的发放
(一)报考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到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办公室自取;
(二)“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3月23日 —3月25日。
六、初试
(一)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27日。
(二)考试地点:吉林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两门专业课。(请详见“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
七、复试
(一)复试工作具体安排,由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通知。复试内容为外国语综合测试、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形式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
(二)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八、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需调取人事档案。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信息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十一、其它注意事项
(一)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中的哪一个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试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敬请谅解。
(三)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吉林大学招生信息网以获取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jlu.edu.cn/
通 讯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
邮 政 编 码:130012
联 系 电 话:0431-85166371
传 真 号 码:0431-85166371
附件: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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