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度我校教师资格免试人员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及条件
认定人员范围为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或与我校已签订聘任协议的教师。根据《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豫教人〔2003〕27号)规定,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只需符合①、②、④款即可):①思想品德良好;②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专业一致或相近;③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应通过相应的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④身体健康。
二、报名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三、报送材料要求
报名对象填写免试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交至本人所在院(部),由所在部门汇总整理后将花名册(汇总表需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档)务必于11月13日(本周五)上午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15年11月12日
附件:免试人员花名册详情请参考:http://www.zut.edu.cn/info/1043/171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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