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
2011年8月3日
二、体检地点:
2011年8月3日上午7:30考生(含公安)到寻甸县人民政府大院集中,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统一带队到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考生(含公安)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一张,交带队工作人员审验。
2.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安排,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不得自行携带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前不得随意离开。
4.未能按时到场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受检前体检人员应禁食8-12小时。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