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将面向社会招聘具有执业(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乡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管理人员”3名,其具体条件和招聘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应聘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执业(或助理)医师资格;
4、身体健康,具有服务农村卫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并能自觉服从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院的管理。
二、招聘办法
1、公开报名
应聘人员在7月29日—8月2日上班时间到宝兴县卫生局综合室报名,报名时需持:
(1)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2)毕业证书、执业(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持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和面试。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县卫生局从2011年8月3日进行资格审查,2011年8月4日上午9点到县卫生局进行面试。
3、体检。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三、聘用及待遇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乡镇卫生院进行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在聘用期内可参照享受卫生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并由乡镇卫生院派驻村卫生室。
四、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五、其它
1、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严肃招考工作人员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者,将按规定从严查处。联系电话:0835-6822022(宝兴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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