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统计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七条“统计人员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培训”的规定,现就2015年全区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在岗统计从业人员重点是2013年度及以前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两年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二、培训内容形式及考试
2015年培训内容为《统计“四大工程”三十问》,培训取用自学和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开卷)形式,由区统计局按要求统一组织考试。
三、相关要求
请参加继续教育人员于11月4日(星期三上午8:45-12:00;下午14:45:-17:00)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交至清新区统计局三楼306办公室,并领取试卷到大会议室参加考试。
地址:清新区玄真路17号三楼306。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庞家瑜:5835292
陈劲强:5835290;
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