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卫生工作6个月及以上;
5.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8月8日-1993年8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6.报考县保健院护理专业的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执业资格且从事该工作6个月及以上经历;
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专业的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执业资格;
报考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9.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考试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由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招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2011年8月12日(上午9:00-下午18:30)。
2.报名地点:大英县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大英县花园大道88号)。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院)校出具的专业及学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3张,并下载双面打印和填写《大英县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后粘贴在贴照片规定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职位代码和报考岗位处有明显改动痕迹的,一律按作废处理。
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报考单位和一个岗位。
4.在职考生应由单位出具其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五)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收据和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六)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面试费按每人80元的标准收取。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相应岗位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科目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占60分。报考管理岗位的笔试只考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考试时间:2011年8月23日。具体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应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数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则参加笔试考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低于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2的,其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专业其他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数线,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低于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其进入面试后的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专业其他岗位聘用人员中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26日前在http://www.xbdy.com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2)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进入面试的考生务于2011年8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原报名处(地址:大英县大道88号)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人员依次递补。
(5)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务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6)进入面试程序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
(7)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考试后,根据招聘岗位聘用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http://www.xbdy.com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市人社局:0825-5866013;县人社局:0825—7823103)。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使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及招聘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7823103
附件1:2011年大英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
附件2:大英县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zip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英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注:附件2下载后为zip压缩文件,解压后为“大英县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文件打开后分为两页。“大英县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制作,请务必确保使用相关软件打开,否则可能出现乱码。
2011年大英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
招聘单位名称 | 主管部门 | 单位经费来源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条 件 要 求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 | ||||||
县人民医院 | 县卫生局 | 差额 | 2001 | 15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县中医院 | 县卫生局 | 差额 | 2002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2003 | 6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通仙乡卫生院 | 县卫生局 | 差额 | 2004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2005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06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影像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07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检验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卓筒井镇卫生院 | 县卫生局 | 差额 | 2008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2009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10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药剂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11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妇产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12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检验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13 | 1 | 管理岗位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隆盛中心卫生院 | 县卫生局 | 差额 | 2014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2015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16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影像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17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妇产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18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西结合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19 | 5 | 管理岗位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20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药剂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21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检验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智水乡卫生院 | 县卫生局 | 差额 | 2022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2023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24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药剂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25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影像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26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妇产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27 | 1 | 管理岗位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河边中心卫生院 | 县卫生局 | 差额 | 2028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2029 | 4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30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药剂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31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影像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32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检验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33 | 1 | 管理岗位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回马镇卫生院 | 县卫生局 | 差额 | 2034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2035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36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药剂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37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妇产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玉峰中心卫生院 | 县卫生局 | 差额 | 2038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2039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40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药剂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41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影像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42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妇产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43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检验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44 | 2 | 管理岗位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象山镇卫生院 | 县卫生局 | 差额 | 2045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2046 | 3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47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影像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48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妇产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49 | 1 | 管理岗位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2050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金元乡卫生院 | 县卫生局 | 差额 | 2051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药剂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2052 | 2 | 管理岗位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
县妇幼保健院 | 县卫生局 | 差额 | 2053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天保中心卫生院 | 县卫生局 | 差额 | 2054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2055 | 1 | 专业技术岗位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6个月及以上 | |||
2056 | 2 | 专业技术岗位 | 妇产 | 中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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