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1〕128号)和省选聘办《云南省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要求,为切实做好组织考察工作,经澂江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工作预告如下:
一、考察原则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对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要求,考察工作必须遵循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察对象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澂江县2011年计划选聘5名大学生村官。根据云南省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并按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的规定,应考察人选10名,具体名单如下:
李沁霖 杨希 代斌 高珊 李春
潘灵花 杨虹 苗霞 余俊 苗翠玲
三、考察程序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11年7月25日上午9:00开始
2、地点:原澂江县人事局三楼会议室(县人民医院对面)(联系方式:0877—6911718)
3、资格复审的内容:审查考生的有关资料是否与报名时填报信息相符。凡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或选聘条件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考察资格,并按扰乱选聘工作秩序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考生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考生,需提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优秀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考生,需提供荣誉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其它与考生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谈
1、面谈时间:2011年7月26日上午9:00开始
2、面谈地点:中共澂江县委组织部
3、进入面谈的人员必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进入面谈地点,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
1、考察时间:2011年7月27日至29日
2、考察要求:考察主要围绕应聘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
3、考察方式:由县选聘办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查看学校鉴定、到生源地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笔试和组织考察综合情况,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报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通过考察合格的考生中,若遇拟选聘职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在同名次中按省市有关通知的优先选聘条件选择。
五、体检
拟聘人员经审核后,由县选聘办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空缺人选从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和组织考察综合情况顺序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于8月12日至20日,由省选聘办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县选聘办将在澂江信息网(www.yncj.gov.cn)上进行公示。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该选聘职位组织考察人选中按笔试和组织考察综合情况顺序递补公示。
七、注意事项
1、从考察预告发布之日起到选聘工作结束前,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不要外出,并保持电话畅通,确保随时能够有效联系。如因自身通讯工具不畅导致联系不上或者不按时接受考察的,后果自负。
2、凡是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向中共澂江县委组织部提交自愿放弃考察的书面申请,并于2011年7月25日17:30前亲自送交中共澂江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3、需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的考生,可向中共澂江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咨询(电话:0877-6916111)。
八、监督工作
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干部监督科负责对组织考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组织考察过程中反映的问题。
为了体现组织考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欢迎各界人士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澂江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77—6915911
澂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6911718
澂江县监察局:0877—6911802
中共澂江县委组织部
澂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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