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将于10月25日(周日)举行,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特别提醒:
①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②联考科目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③诚信考试,不做违纪作弊的事。
④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进场须进行仪器核验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通过的,不让进场考试),故提前到7点半开始验证进入考点大楼。
没有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即使是贴有本人近照及盖章)不是本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已遗失,必须补办身份证,并在考试前拿到。
三、准考证下载地址、时间:
同网报地址,即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在职联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hinadegrees.cn),于10月15日起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地点:
宁波大学4号教学楼、5号教学楼和6号教学楼(具体考场所在教室请详见准考证)。宁波大学校园教学楼示意图见附件2。
五、应携带的考试文具:
考试须携带蓝、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尺、圆规、普通计算器。注意,所有答题不能使用圆珠笔。除此以外,其他物品(纸张、文字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词典或存储器、翻译工具、涂改液等)带入考场都按考试违规处理。特别提醒:手机一定不能带入考场!考试开始前应将手机关机后交至监考员讲桌前统一保管或指定地点存放,否则以考试违规处理。
六、其他:
1、交卷时,考生须配合监考员验收,请监考员在准考证相关科目下签字(作为交卷的依据),并妥善保存,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试成绩约在12月通过中国学位研究生教育网下达。届时考生可登录网址查询:http://www.chinadegrees.cn。
3、报考宁波大学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时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复试前一小时到指定复试地点(将于复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graduate.nbu.edu.cn/)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证件包括: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考生《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不准参加复试。由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4、报考宁波大学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16日
附件1:宁波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附件3:宁波大学2015年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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