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四川省范围内公开选调泸州市纳溪区文化馆文艺节目编导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四川省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事业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泸州市纳溪区文化馆文艺节目编导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专业技术岗位)1名。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名:
1.具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身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表演;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结果中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6.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7.具有较强的文艺编导和表演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四、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28日至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随即发放《准考证》。
3.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文体广电局办公室。地址:纳溪区委安富街道顺江街6号楼4楼,联系人:黄华俊、刘源,联系电话(传真):(0830)4211016。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事业人员或公务员登记表及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泸州市纳溪区文化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泸州市纳溪区文体广电局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专业技能测试、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选调。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文艺节目编导基本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1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以《准考证》为准)、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未达到70分的,不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按得分多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三名(不足三名的,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表演、现场编导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文艺节目编导的能力、水平和指导文艺节目排练的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于7月30日下午15:00,如有改动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专业技能测试得分在70分及以上且排名第一的取得选调资格,(未达到70分的,不能取得选调资格);但是,如果只有一人进入面试的,其专业技能测试得分必须在80分及以上才能取得选调资格(未达到80分的,不能取得选调资格)。
(三)体检
获得选调资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时,可视情况,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泸州市纳溪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组织考察。
(五)公示
对考察无不良反映的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调动
经公示不影响调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选调信息均在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xrsrc.com)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随时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选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体检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解释。
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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