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办法》(组通字〔2014〕55号)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组通字〔2015〕4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省委宣传部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附后)。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请面试入围人员于2015年10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省委北楼五楼,联系电话0551-62606963)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选调生须提供身份证明。其中:30005职位须提供3年以上党政机关文字综合工作经历、并且现在从事文字综合工作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三、面试组织方式
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安排和组织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均为原件)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以当天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4人。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确定为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省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并承担相应费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按有关规定递补。根据体检情况,省委宣传部派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安徽先锋网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将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面试及体检、考察等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实施,由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具体承办。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6963
监督电话:0551-62606497
安徽省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22日
附:省委宣传部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名单
详情请见:http://www.ahxf.gov.cn/ggl/730153.SHTML
序号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成 绩 |
1 | 30005 | 30010100830 | 74.5 |
2 | 30005 | 30010100504 | 73.5 |
3 | 30005 | 30010100423 | 72.5 |
4 | 30006 | 30010101011 | 74 |
5 | 30006 | 30010101017 | 74 |
6 | 30006 | 30010101018 | 74 |
7 | 30007 | 30010101120 | 71 |
8 | 30007 | 30010101101 | 69.5 |
9 | 30007 | 30010101117 | 69.5 |
10 | 30008 | 30010101225 | 70.5 |
11 | 30008 | 30010101403 | 69.5 |
12 | 30008 | 30010101217 | 68 |
13 | 30008 | 30010101216 | 67 |
14 | 30008 | 30010101318 | 67 |
15 | 30008 | 30010101227 | 66.5 |
16 | 30008 | 30010101315 | 66.5 |
17 | 30008 | 30010101329 | 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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