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山东省省直机关遴选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挂职锻炼的经历能否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经组织批准,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公告》所称的基层单位挂职锻炼超过半年以上的,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多次被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的经历可以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