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确保中小学学生身体健康,现公开招聘学校卫生保健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愿意从事我区中小学卫生保健员工作,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医学、药剂、护理专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全区公办中小学卫生保健员19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鼎湖区教育局二楼办公室报名。
四、招聘办法
由考核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先进行报名材料审核,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本次招聘主要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基本素质测试,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若面试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在成绩合格者(60分)中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公示
拟聘人员参照教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经体检合格者,在鼎湖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及聘期
1、聘用期待遇,城区学校为3000元/月,乡镇学校为3500元/月(含单位应缴医保、社保)。坑口、桂城、广利街道及凤凰学校为城区学校,其余为乡镇学校。
2、聘期从2015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
七、其它
1、招聘信息将在鼎湖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2、招聘日程另文在鼎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联系电话:0758-2626107或15728851688(办公时间)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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