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规定和重大校研〔2015〕36号《关于做好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2016年硕士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提出我院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202人(含推免研究生和统考生, 其中推免生≤50%)。
二、工作组成员
1、领导小组:李百战、胡学斌、张智、蒲清平、吉方英、何强、付国楷、王勇、丁文川。
秘书工作小组:刘方、王丹云。
2、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
2、复试时间9月23日。复试日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复试含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根据学科专业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院三楼研究生办公室通告栏。
4、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
查。每位复试考生当场确认通信地址,以便寄发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等。
5、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面试(听力及口语)。标准复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0%,专业综合面试占40%,外语面试占20%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按照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序;录取为学术型研究生或专业型研究生。
五、复试录取工作
1、推免生接受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名单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名单将通过系统上报教育部备案审核。
六、奖助学金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其他奖助学金等。相关规定参见重大校研[2015]36号文件。
联系电话:023-65156160
邮箱:chyjs2011@126.com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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