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促进推免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济大校字〔2015〕8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 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并在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三、学院成立由包心鉴院长任组长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徐庆国、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刘颖超、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梁丽霞、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郝丽、以及本学院硕士学位点的教师代表,其中含硕士研究生导师6人。学院推免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梁栋主任负责一切业务材料规整。
四、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推荐过程中,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持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书面反映;认为有舞弊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部门举报。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将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我院2012级五个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六、推荐条件
(一)政治品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正常推免专业成绩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按期完成前六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应是本年级同专业学生中前30%以内。
2、CET-6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CET-4考试成绩450分及以上,或IELTS(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或TOFEL(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三)优先推荐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加权平均成绩相差2分之内),经学院严格审查后报学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优先推荐:
(1)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
(2)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济南大学)或有技术创新或发明、作品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3)在挑战杯等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前三位的可优先推荐。
(四)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和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测验合格;心理素质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七、 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负责人员 | 实施人员 |
2015-9-10 |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工作。 | 包心鉴 | 梁 栋 |
2015-9-11至2015-9-12 | ①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济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制定出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②汇总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技术创新或发明以及所获省级奖项等情况。③学院教管办对五个专业学生前六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算排序,进入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及附加分值,并打印出排名表。计算方法:加权平均成绩 =∑(必修课成绩*学分)/必修课总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包括体育课及外语课成绩。) | 包心鉴郝 丽 | 丛 林傅 蓉 |
2015-9-17前 | 组织报名:召开2012级本科生5个专业的学生大会,做好充分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并组织好报名工作。确保每一个应届毕业生都了解学校的推免政策。 | 刘颖超梁丽霞 | 梁明潜 |
2014-9-18 |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推免学生的排名按不超过本院推荐名额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并将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名单以及考核统计材料(学习成绩统计表、奖励证明材料及排队情况等)在学院范围内张贴公示(纸质)。 | 包心鉴郝 丽 | 梁 栋 |
2014-9-19前 |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核因素有学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现场反应能力、专业素养等,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推荐面试成绩占30%,加权平均成绩占70%,两项相加后综合排名,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将推免结果报送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 | 包心鉴梁丽霞 | 梁 栋 |
八、管理与监督
1.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师生、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及相关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报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4.学院监督电话:院长包心鉴:82766115;党委书记徐庆国:82766019。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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