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2016年亚非语学院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专业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天津外国语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第四版)》工作安排,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方式
1.亚非语学院成立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接收和选拔推免生工作。
2. 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执行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工作程序,相关信息公开透明。
3.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推免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所推荐的2016届优秀毕业本科生,不接收提前毕业生。
2. 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3. 申请人应该热爱所申请专业,勤于思考,能较深入地分析、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4.国家重点院校、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比赛获奖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励、有境外学习经历的的推免生和本校优秀毕业生报考时优先考虑,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在奖学金评定和出国交流项目方面予以优先。
三、工作程序
1. 具有免推生资格的申请人于2015年9月28日开始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n.cn/tm),进行注册、确认、支付,在线填报相关接收专业。
2. 亚非语学院研究生教研室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筛选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必须在24小时内通过该系统确认接受,方可获得复试资格,否则视为放弃。
3. 复试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下午2:00开始(地点:马场道校区和平楼三楼阿拉伯语教研室)。
4. 学校研招办根据研究院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通过该系统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5. 报到地点:马场道校区外事小院2楼 研究生院。
6. 推免生申请我校,复试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3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所读学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6)现场缴纳复试费用。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标准
亚非语学院研究生教研室从德、智、体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在对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推免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复试采用以面试为主的综合考核方法,具体方式和标准如下:
1.复试综合成绩 = 3年平均学分绩点× 50% + 专业面试成绩 × 50%
2.专业面试成绩=①语言交流能力30分 + ②专业知识70分
2. 面试由3-4位导师组成评审小组,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学生应从个人情况、学习经历和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学生工作及社会实践情况、参与学术活动及科研情况、今后的学习打算和研究设想等方面进行汇报,并回答导师提问。导师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的在校表现、专业知识、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研究意愿进行综合评定。
3. 对所有复试者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优先录取。
五、信息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相关要求,校研招办和亚非语学院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者,可向学校监察室申诉,电话022-23280459。
天津外国语大学亚非语学院阿拉伯语教研室联系电话:022-23240102,13652110796(朵老师)。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天津外国语大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亚非语学院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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