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15年秋季申报教师资格公告
弥勒市2015年秋季申报教师资格从9月23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为申报人顺利申报,现将申报教师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项
1、申报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10月11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网络开放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至20: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申报人妥善安排时间进行申报。
2、申报程序:(1)登录申报网站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2)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证件照要求近期免冠白色底版彩色5分照并与提交办理证书的照片一致;(3)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复印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一张与网络申报上传个人证件照一致的近期免冠白色底版彩色5分照(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等申报材料;(4)审核合格后统一组织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参加州认定机构面试);(5)审核认定条件合格后进行网络认定;(6)公布认定结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4、现场确认地点:弥勒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资格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2)学历证书;(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即《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申报人自行打印体检表到医院体检;(4)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即《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报人自行打印鉴定表到相关部门鉴定;(5)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明。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教学实践鉴定表;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不需再参加我省考试即可直接申报;(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三、注意事项
1、弥勒市教育局只受理户籍或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托管在弥勒市的申报人员。
2、申报人员必须在2015年9月23日至10月11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3、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你进行现场确认,请你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是由州教育局认定,请申报以上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认定机构时要选择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局。
4、一般情况下,你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你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请申报时记好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5、为了规范、统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请申报人自行在本网站下载并用A4纸型打印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要求必须双面打印。提交申报材料时,申报人要将本人申报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用《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贴在档案袋正面上填写好相关内容才给予受理。
6、有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内容、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将在现场确认信息结束后于10月16日公布在弥勒教育网(www.mlxjy.com),请申报人员注意查询,未按通知时间来参加测试的将视为自行放弃处理,后果自负。
7、教师资格通过网络认定并完成证书编号打印工作。弥勒市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1月30日结束,认定结果将于11月中旬在弥勒教育网进行公示,请通过认定的申报人员于11月下旬到弥勒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证书(周末正常休息)。咨询电话:0873-6122089。
附件:
弥勒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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