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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4〕34号)、《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5〕3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推免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推免名额分配,我院今年推免名额为16人,其中非闽台班推免名额13人,闽台班推免名额3人。若其中一类推免名额有剩余,则由学院统筹调配。
二、推免生工作推荐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指导本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工作小组由姚志强、吴剑锋、张兆文、黄添强、丁雪梅,林劼、杜成煜、忻海然,秘书陈鸿光组成。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大学一至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40%,且所有科目均已通过。
(四)在学期间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80分。
(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书面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不受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与外语成绩要求的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此部分推免生人数一般1-2人且不超过本学院推免生总人数的20%。
(六)“挑战杯”竞赛获奖者可按《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的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校办〔2010〕41 号)申请推免资格。
(七)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2015年9月14日上午10:00前提出申请,有关材料报送软件学院116办公室。材料包括:《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外语级别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9月15日学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面试及考核,强化对考生思想品德、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60分,专业英语考核40分,内容如下:
1、面试,主要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纪律性、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英语考核,含外语听说能力。
(三)综合评价成绩和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综合评价成绩=学业表现平均分(三年平均)×50%+考核成绩×50%。最终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将在学院网页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初选名单连同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对所有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学校不做本科就业推荐。
五、工作落实与监督
(一)学院将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支教团、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等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我院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
(二)学院要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将在软件大楼507组织研究生推免政策解读宣讲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院将加强对推免生的诚信教育,推免生如不守诚信,占用推免名额而未入学的,将对其诚信问题作出评价,并归入该生学籍档案。
(四)对在推免生遴选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者,将通知招生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监督与咨询电话:校监察处22867115,校研招办22867434,学院咨询电话18960871081。
软件学院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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