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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政策法规要求,根据省水利厅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表,时间计算结点以《公告》公布时间为准。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基层水文测站招聘的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考生在签订基层测站服务5年诚信协议后方可参加面试。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八)本次公开招聘中所注明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至2015年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招聘信息在黑龙江水利厅网站发布(网址http://shuiliting.sale3g.com/),考生可在2015年9月10日9:00至2015年9月15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网址http://www.hljrcpj.com/)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5年9月10日9:00至2015年9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室和省水利厅人事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5年9月10日9:00至2015年9月15日20: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5年9月23日9:00至2015年9月25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需缩减、合并或取消招录计划。对于招聘博士学位人才的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报名后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聘用人选。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科目为《水利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概论、水法律法规和水利相关知识;考试日期为2015年9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5年9月21日9:00至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省水利厅办公楼327房间室,联系电话:(0451)82628311。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在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水利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笔试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仔细核查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需要学历认证的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室和省水利厅人事处审核后,在省水利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监督
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51)82637040
四、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孙滨、朱军;联系电话:(0451)86382031;电子信箱:hsyrscgbk@163.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52号。
(二)省水文局
联系人:孔德财、司井丹;联系电话:(0451)82621613;电子信箱:82621613@163.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
(三)省松花江工程建设管理处、省嫩江工程建设管理处、省界江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梁慧超;联系电话:(0451)86661482;电子信箱:249031425@qq.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59号。
(四)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高英伟;联系电话:(0451)86665663;电子信箱:13384659787@163.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78号。
(五)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莉莉;联系电话:(0451)51990938;电子信箱:liulili0720@163.com;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50号。
(六)黑龙江省引嫩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0459)6806488;电子信箱:rlzykwt@163.com;单位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秀水路5号。
(七)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