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红河州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公务员招录体检及考察工作的通知》(红公发〔2015〕34号)文件,为确保元阳县公务员招录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体检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8:0 0进行体检。
(二)体检地点:元阳县人民医院(南沙镇叶榕路)
二、相关事项
1、所需证件及费用: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相片5张(白底版)、体检费由考生自行向医院支付(350元左右);
2、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勿食猪肝、猪血、大量绿色蔬菜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9点后禁食;
3、体检当天清晨空腹,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4、考生务必于8月27日 7:30以前到元阳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大楼前集中;
5.体检过程中,考生手机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表由工作人员全程负责与体检科室进行对接,考生不能直接接触到体检表。
6.考生须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0873—5642097。
元阳县公务员管理局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