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到省法制办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5名,其中行政许可处2名,规范性文件处3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全省省、州(市)、县(市、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热爱政府法制工作;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法律专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现任正科级(含正科级)以下职务;
4.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工作满5年且从事法制工作或者其他法律工作满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熟悉政府法制业务,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二)限制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zffz.yn.gov.cn/)同时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要求。本次选调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填写《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交登记表,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5张(宽28mm×高42mm)。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报名办法:由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昆明市五华山省政府前大门东侧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华兴机票代理处(华山南路60号)。
2.资格审查。省法制办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在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的发给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减少该职位选调人数或者取消该选调职位。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笔试。笔试由省法制办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题型为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在笔试结束后7天内,将笔试成绩通知应试者,并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由省法制办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2:1。
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省法制办将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实地考察,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发布。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表可从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下载。
联系人(联系电话):章丽(0871-3623949)谭琳丽(0871-3623617)
监督电话:0871-3635259(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0871-3638669(省法制办机关纪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